香港论坛资料站Plus版V13.24.10-湖北之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也就是说因员工完不成工作量就立即辞退不合法,应在培训或调岗仍不胜任的情况下才能辞退。”孟宇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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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的景德镇制瓷匠从波斯进口‘苏麻离青’,也就是钴蓝料,经高温烧制后呈现出了青花的典型色调。”馆长彭国红靠近展柜,指着梅瓶说道:“青花料浓厚处有黑褐色铁锈瑕疵,是因为这种原料中含有金属元素,这是元代青花制品的特点之一。”
香港论坛资料站更有甚者,在签订合同时设置许多“霸王条款”,使学员难以满足退费条件。一些训练营承诺学员在28天或30天内减掉体重的8%至10%,并承诺“签约减重,无效退款”。然而,这类合同往往有条件:不能违反训练营的任何规定,比如不能请假、迟到、旷课、偷吃等。即便是符合各项规定但仍没有达到承诺的体重,也可能因为训练营的各种借口导致退费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