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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九龙坡一小区高空坠落水果刀致人受伤”。经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调查,12月10日18时许,居住在九龙坡区华岩镇一小区高层的闫某(男,38岁)在家中与妻子发生争执,夺下妻子手中水果刀扔出窗外,致路过的一外卖骑手右手背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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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传真四是在宋地沐浴“儒”风,习得“儒术”,基本确定了“为君子儒”(《论语·雍也》)的人生目标和职业取向。许慎《说文解字》释“儒”为“术士之称”。章太炎《国故论衡·原儒》提出儒之“三名”:广义的“达名之儒”泛指术士;狭义的“私名之儒”专指孔子开创的儒家学派;介于这两者之间的“类名之儒”,是指一种以治丧相礼等宗教事务为职事的古老行业。在孔子开创儒家学派之前,儒还是一种行业,此行业之人,似有约定俗成的职业装。孔子对鲁哀公问,说自己戴章甫之冠只是入乡随俗;但鲁哀公疑为“儒服”,也是事出有因。《论语·先进》记载公西华言志:“宗庙之事,如会同,端章甫,愿为小相焉。”可见章甫之冠正是从事相礼者所戴之儒冠。宋国多存殷礼遗风,以儒为业者众,故儒冠成俗。此行业之儒被孔子分为两类:一类是既有君子之位,又有君子之德的“君子儒”;另一类是没有君子之位,也不能苛求其有君子之德的民间儒士,即“小人儒”。孔子所树立的人生目标是“为君子儒”。后来具有民间儒士家庭背景的弟子卜商拜师入孔门,“子谓子夏曰:‘女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显然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表现(《“君子儒”与“小人儒”新诠》,2012年第4期《河南大学学报》。以往论者释“君子”皆二分法:有德者、有位者。这在逻辑上不周延,忽略了第三种情况:孔门所谓君子,是既有德、又有位者)。张秉楠作《孔子传》,其第二章第四节的标题为“以相礼助丧为职业的青年儒者”(张秉楠:《孔子传》,吉林文史出版社)可谓醒目而中肯;但是囿于学界“孔子生于鲁长于鲁”的成见,只是根据孔子夫人是宋人,而推测其“婚前不久去过宋国考察殷礼”。现在,我们既知孔子“居宋”长达七年,耳濡目染殷礼殷俗天长日久,这就远非一两次考察可比了。长年累月沐浴儒风,岁岁年年修习儒术,不仅使孔子养成终身戴章甫之冠的积习,还使其具备了终身为儒的职业素养,并且树立起“为君子儒”的人生目标。这应该是孔子“居宋”最重要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