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之窗宜昌讯(通讯员 柳友福 周立龙)10月12日上午,秭归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海事中队巡航华新码头及卜庄河装卸运输公司码头,宣传贯彻落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第1号文件精神,对郭家坝镇童庄河水域的水工作业船舶、停泊锚地船舶强化宣传落实疫情防疫措施,要求装卸运输码头及在港停泊、作业船舶执行。
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检查组要求港口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港口码头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港口工作人员,在港船舶船员每天测体温监测,戴口罩,勤洗手,定期核酸检测,对工作场地进行清洁消杀。进港所有船舶船员不得上岸,各船舶尽量不得绑靠,绑靠船舶船员不得串船走动,码头工作人员不得与船员接触。在港船舶作业人员要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积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如人员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迅速与管理部门和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