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之窗新闻网宜昌讯(通讯员 贺梦琪)8月3日上午,五峰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组织召开公益诉讼磋商会,就环境保护税征缴工作进行了诉前磋商,该县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参会。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自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正式施行后,原环境保护费(排污费)改税,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但部分企业因不了解这一新税种至今未主动申报环境保护税。为此,五峰县检察院专门部署开展了环境保护税专项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
税务部门参会人员表示,环境保护税对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将马上落实环境保护税的征缴,并及时反馈落实与整改情况。同时,将积极主动与其他行政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准确掌握排污企业动态,以便依法及时征收税款。
下一步,五峰县检察院将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引领下,继续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引导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功能,携手共护五峰的绿水青山。